三项汽车节能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将实施
新华社北京12月31日电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记者获悉,自2026年1月1日起,《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乘用车燃料消耗量评价方法和指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个体化评价》、《轻型商用车个体分析》三项汽车节能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乘用车方面,国家标准《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对传统能源乘用车和混合动力乘用车设定了燃料消耗量限值。与之前版本的标准相比,总体要求收紧约18%。以1.5吨左右的自动挡车型为例,新标准要求百公里油耗不得超过7.74升。国家标准《评价方法及指标》《乘用车燃料消耗量》明确了2026年至2030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要求,核算范围明确包括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的电耗。燃料消耗量目标值较上一版本严格48%左右。到2030年,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总体目标为3.3升/百公里,实现国际领先。在轻型商用车方面,国家标准《轻型商用车消耗量》 《限值及评价指标》对轻型商用车设定了燃料消耗量限值和经营燃料消耗量目标要求。燃料消耗量限值要求一般较上一版标准严格10%。以2吨左右的加油车为例,新标准要求每百公里燃料消耗量不得超过9.13升。本标准规定了平均燃料消耗量。首次制定轻型商用车企业燃料消耗量目标,明确2026年至2030年的指标要求。以汽油卡车为例,2030年总体目标为5.7升/百公里,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据介绍,这三项标准为“十五五”期间汽车节能目标设定了“硬杠杆”,将推动企业不断更新升级汽车节能技术,让消费者购买到能耗更低的汽车,有效推动绿色低碳出行。 (记者赵文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