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起,这些民生新规将影响你我的生活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食品连锁餐饮连锁经营管理新规定、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餐饮的国家标准、全面停止销售“旧国标”电动自行车……12月1日起,一批涉及民生的重要法律法规开始实施。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2月1日起施行,将完善液态食品、婴幼儿液态奶大宗道路运输监管,发出强烈监管信号。为了更好地保障基础液态食品散装道路运输安全,国家对基础液态食品散装道路运输实行许可制度;明确了道路运输经营者、收货人、运输人的义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制作、涂改、使用虚假、变造的液体食品道路散装运输装车、运输等基本单据。运输记录、运输集装箱清洁凭证等;基础液体食品目录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对未经许可道路运输基础液体食品的违法行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为更好保障液体婴儿配方奶粉的质量和安全,将液体婴儿配方奶粉纳入注册范围。规定不得单独包装生产。同一企业不得使用同一配方奶粉生产不同品牌的液体婴儿配方奶粉。同时规定生产企业必须按照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目前,食品安全管理一些餐饮企业总部职责空虚,管理水平不高。一些企业总部只收取扩张费,对门店食品安全管理“松散”甚至漠不关心。一些门店还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严重损害了妈妈们的利益,对行业形象造成了负面影响。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餐饮服务连锁企业履行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12月1日起施行。《规定》首次明确了食品连锁经营机构、企业总部、分支机构等的定义,旨在解决以往因标准认定不统一而造成的“监管事项模糊不清”的问题。如果企业总部对门店管理“松软甚至冷漠”怎么办?法规重点对食品安全进行细化是公司总部必须承担和落实的管理职责。企业总部每年必须拿出一定的营业收入用于食品安全管理,并对因资金投入不足造成的食品安全问题承担责任。 “出了事就互相指责”怎么办? 《规定》明确了企业总部、分支机构、门店各自的食品安全责任。企业总部要发挥协调管理作用,制定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和机制。如何解决连锁餐饮企业“不懂得经营门店”的问题? 《规定》明确,企业总部应当制定原材料采购、进货检验、加工制造等操作流程,通过监督检查确保食品安全。落实“互联网+明厨明灶”,建立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在传统的管理模式下,很多校园伙食问题都是事后暴露出来的。如何加强事中监管和事前预警?我国首个专门针对校园餐饮的国家标准《校园餐饮服务企业管理指引》将于1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适用于为中小学和幼儿园学生提供学生膳食准备和送餐服务的校园餐饮服务企业。明确了物资原料管理、加工制造、食品配制与配送、餐饮服务、服务评价改进、应急处置等规范指引,为校园餐饮服务企业合规管理提供规范指引。公司。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已于今年9月实施。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严格电动自行车产品认证强制管理的公告,自12月1日起,各电动自行车指定认证机构取消所有按照旧版标准颁发的有效CCC认证证书;所有按照旧版标准颁发的处于暂停状态且无法恢复的serCCC认证将被扣除。各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自认证证书注销、撤销之日起不得继续销售。新标准通过优化电动自行车技术阻燃指标,降低火灾事故风险和风险;通过提高防篡改技术指标和检测电池组、控制器、限速等方法,有效防止非法改装;同时鼓励安装后视镜和转向灯,提高车辆行驶安全。新规实施后,消费者将如何选择新克莱?参见CCC认证。出厂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经过认证,并在车体上加贴CCC标志,表明该电动自行车已经过指定认证机构的验证,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可以放心购买和使用。